



高雄四支會葉龍飛弟兄所提供的中科院徵才訊息(98年8月25日-98年9月15日)
如果任何進一步問題,請直接與葉弟兄聯繫。
葉龍飛弟兄的手機為:0933636005
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
98年科聘人員暨技術員對外招考甄試簡章
壹、員額需求:
98年需求全時工作人員計科聘16員、技術員1員,依「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98年科聘/技術員對外招考員額需求表」辦理(如附件)。
貳、薪資及待遇:
一、薪資:
(一)科聘:依本院科聘人員管理作業程序辦理。
(二)技術員:依本院技術員管理作業程序辦理。
1.大學或獨立學院自1等6級起敘。
2.三年制專科學校自1等5級起敘。
3.二年制或五年制專科學校自1等4級起敘。
4.高級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自1等2級起敘。
二、福利、待遇:
(一)享勞保、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按月提繳退休金。
(二)可申請搭乘交通車(需自費40%)或宿舍(單身宿舍免付費,眷舍需繳交房屋使用費及清潔費)。(二項擇一)
(三)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,依行政院訂頒之「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」及本院聘雇人員工作規則辦理。
(四)因公超時工作,其延長工作時間(含出差期間)之工資依本院聘雇人員工作規則之標準加給。
(五)詳細待遇及權利義務內容悉依本院「勞動契約」律定之。
參、報考資格:
一、國籍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,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。
(二)大陸地區人民(含香港及澳門地區)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。
(三)具雙重國籍者,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;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,一律取消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有異議。
二、學、經歷:
(一)科聘:
具國內、外各大學院校理工學院碩士畢業者(持國外學歷者,須符合教育部頒「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」之資格),其學、經歷及科系專長須符合工作需要者。
(二)技術員:
1.高中、高職(含)以上學歷畢業。
2.具備相關技術證照者為佳,以從事第一線生產工作或操作精密關鍵之特殊機具為主。
三、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免服兵役具有證明文件者或無兵役義務者。
四、需經署(市)立醫院或國軍地區醫院體檢合格(依「勞工一般體 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」項目體檢,包含胸部X光及抽血檢查)。
五、其他限制:
有下列情形之ㄧ者,不得報考:
(一)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,經判決確定者。
(二)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,經一審判決有罪者。
(三)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。
(四)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,或因案停止職務,其原因尚未消滅者。
(五)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。
(六)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,假釋未期滿前。
(七)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。
(八)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。
(九)有精神異常,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。
(十)法定傳染病帶原者(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)。
(十一)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、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。
(十二)因洩密等有危本院整體安全者。
肆、報名時間及方式:
一、自98年8月25 日(甄試簡章公告日)起至98年9月15日止,一律採通信報名(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)。
二、請於信封正面空白處註明應試「工作編號」、「專長類別」及「聯絡電話」。
三、報名資料請於98年9月15日前(郵戳為憑)以大型信封投寄桃園龍潭郵政90008附10號信箱「人事行政處甄試小組」收,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甄試。
四、招考訊息刊登於下列網站:
(一)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全球資訊網。
(二)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網站。
(三)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桃竹苗區就服中心。
(四)全國就業e網。
五、報考項目限制:每人只可報考1項工作編號。
六、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,即以電話及書面通知參加甄試,資格審查不符者將不予退件。
七、恕不接受現場報名甄試。
伍、報名應繳資料:報名資料若未繳交齊全,視同資格不符,且一律不退件。
一、填具公務人員履歷表(非卡片式)及貼妥照片,並於第一頁空白處註明應試「工作編號」及「專長類別」。
二、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。
三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四、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。
五、工作經歷證明影本(民營機構之經歷須再繳驗「勞保明細表」)。
六、另附最近3個月內拍攝之二吋黑白或彩色光面脫帽正面半身相片一張,不得配戴深色鏡片眼鏡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(背面書寫報考工作編號、專長類別及姓名)。
七、最近6個月內署(市)立醫院或國軍地區醫院體檢合格之體檢表正本(依「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」項目體檢,包含胸部X光及抽血檢查)。
八、報考科聘職類人員請繳交與本職相關之個人專業資料(碩士畢 業論文、國內外期刊發表資料、證照正反面影本等)。
九、限時掛號回郵信封(需貼足郵資32元)2個並寫明收件人姓名、地址、郵遞區號。
十、上述二~五各項資料正本於錄取報到時統一辦理繳驗,凡所繳證件有偽造、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者,一律註銷錄取資格。
十一、具身心障礙身分者,請再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。
十二、具原住民族身分者,請於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上標記。
陸、甄試方式及時間、地點:
一、甄試方式:
(一)科聘:書面審查(與本職相關之個人專業資料)40%及口試60%,單項成績及總成績合格標準為70分。
(二)技術員:實作60%及口試40%,單項成績及總成績合格標準為70分。
二、甄試時間:預訂98年9月23日(星期三)辦理。(實際甄試時間以甄試通知單為準)
三、甄試地點:桃園縣龍潭鄉中科院(實際甄試地點以甄試通知單為準)。
柒、甄試合格錄取及備取人員由本院寄發通知單,備取人員自甄試結果公告日起儲備2年;未獲錄取者將另行通知。
其它相關資料請洽各支會就業專員